话说,我有必要去那个文学社吗?
    那个文学社就黎夜和秦时青两人,不满足最少4个成员的要求。
    要不是秦时青家里有些背景,这个都开不了一个月。
    而黎夜希望苏静幽能够加入社团,以迎接明天另一个病娇的到来,中和一下火力,顺便满足成员要求。
    至于原主和秦时青怎么认识的,也是因为都有一个看小说的爱好。
    契机是原主不小心看到了秦时青上课偷偷玩手机,一看,发现秦时青是有名的作家,然后就稀里糊涂的成为了好友。
    这其中主要靠的是原主嬉皮笑脸,厚的可以成一堵墙的脸皮。
    而原主喜欢看粉色桃子文,秦时青爱看冷血残酷文,例如死亡游戏,末世什么的。
    这样的女主,心思缜密,逻辑严谨,关键还薄情,对于别人死活看到得很淡。
    以至于秦时青也就在开头不了解病娇的情况,才吃了些苦头,之后是各种预判病娇操作,丝血反杀,结尾更是逆天,把6个病娇都团灭了。
    撕……恐怖如斯,恐怖如斯。
    但是啊,主角都这么强了,那这本书怎么体现大反派病娇们的残冷与凶残呢?
    那就是把路人都杀了。
    文中有病娇威胁秦时青家人的场景,也有一人屠杀军队的残暴,也有下毒药污染自然水,毒害整个街区的逆天操作。
    我nm,现在的病娇都这么猛的吗?咋不上天啊!
    而身为病娇好友的黎夜现在虽然逃过一劫了,但之后呢?
    要不离开这里,直接出国,核心出装就是雅思英语,日后回来又是一个好汉。
    原本黎夜是这样想的,但是,现在不一样了。
    “我可真帅。”
    通过手机拍照下来的自己,帅的跟个彭于晏似的,不过没有读者们帅。
    路过的大学女生,都是一步三回头,被黎夜颜值+1后帅气的面庞所吸引。
    这让黎夜改变了逃跑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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