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一章 焦急的胡惟庸 (第3页)
朱标回道。
朱元璋沉默了下来,静静的看着面前的铜炉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朱标就那样站在朱元璋的身旁,等待着朱元璋的后话。
良久之后,朱元璋的声音响了起来。
“既然如此的话,将这些拍花子的交给刑部法办吧。
这些拍花子的肯定不是初犯,都在皇城根子下动刀了,涉及到的孩童估计很多。
告诉刑部,让他们按着这个线索一直给俺查下去!
对了,陈松怎么样了?”
朱元璋问道。
“说来奇怪,听旁人说,陈松受伤颇重,可据他所言,伤的又不重。
孩儿观其走路姿势,不像是受了重伤的人!”
朱标回道。
“好了,你先回去吧。
天色不早了,赶紧休息吧!”
朱元璋说道。
朱标冲着朱元璋行了一礼,退出了御书房。
朱元璋这番话说的云淡风轻,可却直接判了那些人贩子死刑。
明朝的律法,对于人贩子的惩罚,异常的重。
《大明律》记载:凡采生拆割人者、凌迟处死。
财产断付死者之家。
妻子及同居家口、虽不知情、并流二千里安置。
为从者、斩。
若已行而未曾伤人者、亦斩。
妻子流二千里。
为从者、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
里长知而不举者、杖一百。
不知者、不坐。
告获者、官给赏银二十两。
也就是说,若是人贩子采生拆割,就是故意残害孩童,致使残疾者,凌迟处死。
家产赔付受害者家属。
就算人贩子的妻子、孩子或者直系亲属不知情,同样流放两千里。
从犯,同样斩。
也就是说,只要你是个人贩子,只要你贩卖过孩童,那就是死路一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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