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1章 监听结果 (第2页)
大家等着队长安排审讯工作,队长来的办公室对大家说:“现在我们根据监听结果锁定了凶手,对方应该是买凶杀人。
现在人已经被大家抓回来,但是还是要注意观察对方家里面的其他人,会不会还有人和那些杀手有联系的可能,那样的话就会对我们的抓捕行动很不利。”
然后队长安排了一些人去对,对方的其他家属进行监视。
然后又看向苗树让他和自己去进行审讯工作,两人准备好后就进入了审讯室。
队长先开口询问到一些嫌疑人信息后,开口问道:“说吧!
你是怎么杀害自己的前夫的。”
对方故意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向警察后说:“两位警官,你们什么意思啊?你们是怀疑我杀害了自己的前夫吗?我可是有不在场证明的好吗?你们可不能乱冤枉人啊!”
苗树开口说道:“你现在还是还在撒谎是吧!
我们肯定是有证据才会把你抓来到,你最好老实交代。
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。”
对方还是不承认,一直说警察是在冤枉人。
苗树和队长看到对方的态度后,说道:“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!
好你要证据是吧,马上给你看证据。”
说完后队长示意苗树先出去,自己先和对方聊一下。
一会苗树再拿证据给对方看看,苗树听了队长的话后就起身离开了审讯室。
来到了办公室里,其他同事上前问道:“怎么样了?对方承认了吗?”
苗树说:“你现在还在顽强抵抗,就是拒不交代任何情况。
还一个劲的说是我们警察冤枉她,所以队长就准备先和她聊一聊再叫我把证据拿进去,到时候看她还怎么狡辩。”
其他一个女同事说道:“你们说她在想什么啊?我们警察肯定是因为有证据了才把她抓回来的啊!
都这个时候了还想抵抗,真是天真啊!”
苗树说道:“她可能觉得我们没有证据吧!
这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,心理状态:有些人可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,比如出于报复、寻仇或发泄等理由。
他们可能对生命没有足够的尊重,认为人的生命和蟑螂的生命一样,不值得大惊小怪。
法律和道德观念的缺失也是导致拒不承认的一个因素。
法律角度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,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自证其罪。
即使嫌疑人拒不认罪,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,也可以对其定罪。
证据的充分性和确凿性是定罪的关键。
如果证据确实、充分,即使没有嫌疑人的供述,也可以认定其有罪并处以刑罚。
可能的法律后果:如果证据存在严重问题或不足以证明故意杀人,嫌疑人可能被无罪释放。
如果证据基本可以证明故意杀人,但存在一些瑕疵,法院可能会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,如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。
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,即使嫌疑人拒不认罪,也可以对其定罪并判处相应的刑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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