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1章 世界那么大总得去看看
丰雪回到了减速电机厂,朱碧华正在兴奋地盘账数钱。
今天又是大卖的一天,两天时间,衣服已经卖了近三分之二,朱碧华有点发愁,按这个出货的速度,明天够不够卖还说不准呢!
羊城的货已经发出来了,希望到时候能接上吧。
翌日,周五,一大早,两人匆匆吃过饭就扛着货包去了服装店。
紧张忙碌之后,迎来了节,每个小章节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。
主要内容是以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为主线,写了他的学校生活和家里跟宠物们在一起的日常故事。
文中的小男孩是个很逗的吃货,看得出来是以自家幺弟为原型的。
故事行文自然,没有什么高深的写作技巧,还带着初学者的稚嫩,字里行间充满了童言童语和孩子气的幽默,以及天马行空的故事情节,让人很有继续读下去的欲望。
丰雪很感兴趣地问道:“大姐,你是怎么想到写这些的?”
丰英不好意思一笑:“我本来想,写多点字可以多挣钱。
可写着写着我就觉得越写越有意思,所以就一直写到现在了,你觉得还行吗?”
当然行啦!
丰英写的这个让她想起了前世r省有一个姓杨的儿童文学作家,她曾经有一个系列,写的是一个姓马的小学生,可受学生们的欢迎了。
那么,姐姐的这个也可以如法炮制,先把它拆开来,变成一篇一篇独立的作文投稿。
如果反响好的话,那就连载,最后再合成一本书找出版社出版。
这样操作下来,出书的话更容易打响知名度,也更有底气跟出版社谈点子。
丰雪的主意让丰英的双眼都亮了起来,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我也可以出书的吗?!
她兴奋得几乎要原地起飞了。
最后,姐妹俩决定把它直接投稿到《红领巾》的童话故事版块。
一来,童话更受小孩追捧,二来,故事里写了那么多会说话的高智商灵宠,除了童话,还能有什么更合适的解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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