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华德就是一个最大的例子,不然也不至于有那么吃香。
    “嘿嘿,来要塞前我可是准备了不少好东西哦!”
    雷蒙说着就开始往外拿东西,一整扇的羊排、大块的牛扒、鹿肉,光肉就掏出来一大堆,然后就是跟着素菜。
    余浩从这一堆食材里挑选了一部分出来,做了一个孜然烤羊排、土豆红焖鹿肉、煎牛扒和一个肉丸子青菜汤,又焖了一锅白米饭来搭配。
    饭刚刚做好,就在他们准备吃饭的时候,突然听到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
    就在余浩刚准备起身看看是什么东西的时候,311的大门被猛的推开。
    一个瘦骨嶙峋,一头鸡窝的人影出现在了门前,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桌上的菜,嘴里已经开始不争气的流下了口水。
    不是老鬼又是谁!
    “你你是?”
    雷蒙看着跟鬼一样的家伙,忍不住出声询问。
    “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,那个住在101的老鬼前辈!”
    “哦,是他啊!”
    “小子,这是你做的?”
    老鬼舔了舔嘴唇,眼巴巴的看着余浩。
    行吧,你这一副嘴馋的模样,想吃二字已经写在了脸上,余浩拿起一个碗,盛了一碗米饭,拿起一双筷子递给老鬼。
    “前辈,一起来吃点?”
    “嗯,好!”
    老鬼也不客气,拿着碗筷就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,拿这筷子比划的半天,发现自己好像不会用筷子,然后也不纠结了,用筷子当叉子,叉起一块羊排就开始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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